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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本市户籍“人户分离”,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: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)或其本人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)。
(5)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,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;
1、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。
8. 学生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,且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的: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不含补缴)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。
1、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当年6月30日)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。如持有有效期内的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积分通知书,需一并提交;
2.上海公立学校录取顺位不仅以上海居住证积分为标准,还包括有上海户口、在本区有房产等情况来安排孩子优先录取的。
1、方式一: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(详见附件)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,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zkzx_xzb@163.com,邮件名称为“ 小学转学+ 学生姓名”或“中学转学 + 学生姓名”,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。
③无居住许可证或有居住许可证但不满足年限要求的:可以将其随迁子女安排在少数私立幼儿园、极少数公立幼儿园。